平阳南门教会读经灵修分享——申命记第二十五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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平阳南门教会读经灵修分享——申命记第二十五章

1“如果发生纠纷,双方告上法庭,审判官要判明是非。

2如果有罪的一方被判受鞭打,审判官要命令他当场伏在地上,按罪行轻重受刑。

3最多可以鞭打他四十下。如果超过四十下,你们就是在公开羞辱自己的同胞。

4“牛在踩谷时,不可笼住它的嘴。

5“如果兄弟们住在一起,其中一个没有儿子便死了,死者的妻子不可改嫁给外人。死者的兄弟要尽兄弟的责任娶她为妻。

6她生的第一个儿子要算为死者的儿子,免得死者在以色列绝后。

7如果死者的兄弟不愿娶那寡妇,她要到城门口见长老们,告诉他们,‘我丈夫的兄弟不肯尽兄弟的责任娶我,不肯为我丈夫留后。’

8长老们要把死者的兄弟召来,与他商谈。如果他执意不肯,

9那寡妇要当着众长老的面,上前脱下他的鞋,吐唾沫在他脸上,说,‘这就是不肯为兄弟留后之人的下场。’

10从此以后,他的家在以色列要被称为‘被脱鞋者之家’。

11“如果两个男人打架,其中一人的妻子为帮助丈夫而伸手抓住另外一人的下体,

12就要砍掉她的手,不可怜悯她。

13

你们做买卖时,口袋里不可有一大一小两种砝码,

14家里也不可用一大一小两种量器。

15你们必须诚实无欺,使用同样的砝码和量器,以便在你们的上帝耶和华要赐给你们的土地上得享长寿。

16因为你们的上帝耶和华憎恶行事诡诈的人。

17“你们要记住,你们从埃及出来的路上,亚玛力人是怎样对待你们的。

18他们趁你们疲惫不堪时,袭击你们当中掉队的人,毫不敬畏上帝。

19所以,当你们的上帝耶和华赐给你们那片土地作产业、使你们四境安宁时,要灭绝亚玛力人,抹去世人对他们的记忆。你们要切记!

灵修经文:申命记25章5-10节

如果兄弟们住在一起,其中一个没有儿子便死了,死者的妻子不可改嫁给外人。死者的兄弟要尽兄弟的责任娶她为妻。她生的第一个儿子要算为死者的儿子,免得死者在以色列绝后。如果死者的兄弟不愿娶那寡妇,她要到城门口见长老们,告诉他们,‘我丈夫的兄弟不肯尽兄弟的责任娶我,不肯为我丈夫留后。’长老们要把死者的兄弟召来,与他商谈。如果他执意不肯,那寡妇要当着众长老的面,上前脱下他的鞋,吐唾沫在他脸上,说,‘这就是不肯为兄弟留后之人的下场。’从此以后,他的家在以色列要被称为‘被脱鞋者之家’。

灵修主题:为什么要“脱鞋”!

原因是在古代时,当人脚踏在田地上,即为依法取得土地所有权的象征。假如人把所穿的鞋脱去,便象征“放弃权利”,若把鞋从一人交给另一个人,便为权利移交的表示。因为那人公开在众人面前放弃权利,没有尽亲兄弟的责任,是一种羞辱,故此,女人有权吐唾沫在那人脸上轻视他。在当时的俗例中,“脱鞋”就代表放弃自己的权利,或称为“弃权”吧!

也许我们还记得,在旧约中曾有两个人被神呼召时,神吩咐他们要把脚上的鞋脱下来,因为他们所站的地方是“圣地”。这两人是摩西和约书亚,他们都做着同一件伟大的事工,摩西带领以色列人出埃及过红海,约书亚则带领以色列人过约但河入迦南地。可以说是一项承先启后的大事,但神对他们都有同一个要求,吩咐他们把脚上的鞋脱下来,因为他们所站的地方是“圣地”。其实,神所指的并不是他们所站的地方,摩西站在神的山、当然是圣地。可是约书亚站在耶利哥的平原、那地岂是圣地。神所指的是他们站在神面前的“地位”,就是圣地,便应该把脚上的鞋脱下来,即是把自我的权力交给神,要放下主权才能有好的事奉,我们不能带着自我的喜好,老我的主意来事奉神,要顺服神,便先要把主权移交。主耶稣已经为我们留下了美好的榜样,衪曾对父神说:“不要照我的意思,乃要照祢的意思!

祷告:

亲爱的天父,感谢祢,借着今天的灵修让我认识到,在旧约时期,祢为以色列人所定下的许多的条例,同时也是为着我们今日的需要作准备,为教导我们许多属灵的原则,要我们事奉得好和正确,提醒我们只要站在祢的面前,那处就是我们的圣地,让我懂得把生命的主权交给祢尊祢为主,尊祢为大,尊祢为圣!

奉主耶稣基督的圣名,阿们!